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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用燃氣燃燒器具安裝及驗收規(guī)程條文說明

2018-01-24

          

          1   總  則

1.0.1為使家用燃氣燃燒器具(簡稱燃具)安全運行,保護國家財產(chǎn)和居民生命的安全,制定本規(guī)程。

1.0.2本規(guī)程適用于居民住宅中使用的熱水器,單、雙眼灶,烤箱,采暖器等燃具的安裝和驗收。

1.0.3燃具應根據(jù)用戶的用途、安裝條件、氣源、水源條件等因素綜合考慮后選擇。

1.0.4使用的燃具產(chǎn)品應符合國家有關產(chǎn)品標準的規(guī)定,并必須有產(chǎn)品合格證和安裝使用說明書。在實行產(chǎn)品生產(chǎn)許可證制以后,應是獲得生產(chǎn)許可證的產(chǎn)品。

1.0.5家用燃氣燃燒器具安裝及驗收,除執(zhí)行本規(guī)程外,尚應符合國家現(xiàn)行有關強制性標準的規(guī)定。


       2    術  語

2.0.1燃氣燃燒器具(燃具)gasburningappliances

以燃氣為燃料的燃燒裝置的總稱。

2.0.2半密閉自然排氣式燃具semi-sealedgasburningappliancesofnaturalexhausttype

燃燒時所需空氣取自室內(nèi),用排氣筒自然抽力將煙氣排至室外的煙道式燃具。

2.0.3單獨煙道individualflue

只供1臺半密閉自然排氣式燃具使用的煙道。

2.0.4復合煙道compoundflue

可供2臺半密閉自然排氣式燃具使用的煙道。

2.0.5公用煙道commonflue

可供多臺半密閉自然排氣式燃具使用的煙道。

2.0.6公用給排氣煙道commonsupplyandexhaustduct

在樓房住宅等處設置的可供多臺密閉式燃具進行給氣、排氣的通道。

2.0.7U形煙道type“U”duct

公用給排氣煙道的一種,給氣道與排氣道下端連通,其上部處于風壓平衡狀態(tài)。

2.0.8倒T形煙道type“┴”duct

公用給排氣煙道的一種,給氣道在垂直排氣道下端橫穿建筑物并成水平設置。

           

       3     燃具給排氣

         3.1  一般規(guī)定

3.1.1沒有給排氣條件的房間嚴禁安裝非密閉式燃具。

3.1.2設置吸油煙機等機械換氣設備的房間及其相連通的房間內(nèi),不宜設置半密閉自然排氣式燃具。

3.1.3安裝在浴室內(nèi)的燃具必須是密閉式燃具。

3.1.4自然排氣的煙道上嚴禁安裝強制排氣式燃具和機械換氣設備。

3.1.5排氣筒(排氣管)、風帽、給排氣筒(給排氣管)等應是獨立產(chǎn)品,其性能應符合相應標準的規(guī)定。

3.1.6排氣筒、給排氣筒上嚴禁安裝擋板。

3.1.7每臺半密閉式燃具宜采用單獨煙道。

3.1.8復合煙道上最多可接2臺半密閉自然排氣式燃具,2臺燃具在復合煙道上接口的垂直間距不得小于0.5sin;當確有困難,接口必須安裝在同一高度上時,煙道上應設0.5~0.7m高的分煙器。

3.1.9公用煙道L可安裝多臺自然排氣式燃具,但應保證排煙時互不影響。

3.1.10公用給排氣煙道上應安裝密閉自然給排氣式燃具。

3.1.11樓房的換氣風道上嚴禁安裝燃具排氣筒。

3.1.12安裝有風扇排氣筒的直排式燃具和半密閉自然排氣式熱水器嚴禁共用一叫“排氣筒。

3.1.13不同防觸電保護類別的燃具安裝時,應使用符合規(guī)定的電源插座、開關和導線,電源插座、開關和導線應是經(jīng)過安全認證的產(chǎn)品。

3.1.14室內(nèi)換氣應符合本規(guī)程附錄A的規(guī)定。

3.1.15排煙口與周圍建筑物開口的距離應符合表3.1.15的規(guī)定(圖3.1.15-1——6)。在表3.1.15規(guī)定距離的建筑物墻面投影范圍內(nèi),不應有煙氣可能流入的開口部位,但距排煙口距離大于600mm的部位除外。

 

3.2    直排式和半密閉式燃具

3.2.1直排式和半密閉式燃具的給排氣應符合下列要求:

1.安裝燃具的房間應設給氣口,并區(qū)上部宜設排氣口或氣窗(設排氣扇時除外)。

2.熱流量她稱熱負荷)大于11.6kw的燃具應安裝排氣筒;當不具備安裝條件時,可采用帶排氣扇的排煙罩或帶聯(lián)動裝置的排氣扇;或將燃具安裝在敞開的陽臺、走廊上設置的封閉隔間內(nèi)。

3.熱流量小于或等于11.6kw的燃具,應裝設下列任意一種排煙設備:

1)在燃具上面裝排氣筒;

2)在燃具上面裝帶排煙罩的排氣筒;

3)在外墻上安裝與熱水器聯(lián)動的排氣扇或帶排氣扇的排煙罩。

4.設在外墻或外窗上的排氣扇向室外排煙時,應防止氣流短路。

3.2.2排氣筒、排氣管的材料應由不可燃、耐熱、耐腐蝕材料制成。

3.2.3排氣筒、排氣管的固定應耐自重、風壓、積雪和振動,連接應牢固、排氣筒、排氣管應容易連接,并應有防漏氣措施。

3.2.4排氣筒、排氣管結構應保證不會滯留冷凝水,排氣筒室外部分的最下部應有冷凝水排除構造。

3.2.5防倒風罩的位置不應隨意改動。

3.2.6排氣扇聯(lián)動裝置的安裝應符合下列要求:

1.燃具動作時,排氣扇應隨之轉動;或當排氣扇動作后方可啟動燃具的控制裝置。

2.排氣扇的能力和安裝位置應符合本規(guī)程附錄A的規(guī)定。

3.2.7根據(jù)建筑物的特點,半密閉式燃具安裝時應充分考慮靜風壓對排煙的影響。

3.2.8半密閉自然排氣式燃具排氣筒應符合下列要求:

1.排氣筒應有效地排除煙氣,其尺寸應大于燃具連接部位的尺寸。

2.排氣筒的高度應大于下式計算值(適用于排氣筒總長L<8m=H=0.5+0.4n+0.1L/(1000Av/6φ×0.9458)2式中H——排氣筒高度(m);n——排氣筒上的彎頭數(shù)目;L——從防倒風罩開口下端到排氣筒風帽高度工地處的排氣筒總長度,L—H+l(m)。L——已知排氣筒水平部分長度(m);Av——排氣筒的有效截面積(cm2);φ——燃具熱流量(W)。

3.排氣筒水平部分的長度宜小于sin,水平前端不得朝下傾斜,并應有稍坡向燃具的坡度。

4.排氣筒的彎頭宜為90°,彎頭總數(shù)不應多于4個。

5.排氣筒的高度宜小于10m。

6.防倒風罩以上的排氣筒室內(nèi)垂直部分不得小于250mm。

7.排氣筒頂端必須安裝有效的防風、雨、雪的風帽,其位置不應處于風壓帶內(nèi)。

3.2.9安裝半密閉自然排氣式燃具的室內(nèi)給氣口和換氣口的斷面積均應大于排氣筒的斷面積。給氣口和換氣口均應在直通大氣的地點。

3.2.10風機在燃具外的半密閉強制排氣式燃具的安裝應符合下列要求:

1.風機停轉時應能自動切斷燃具燃氣供給,而風機恢復運轉時不應放出未燃燒的燃氣;風機排煙能力應能克服排氣筒阻力和風壓,并應是燃具理論煙氣量的2倍以上;強制排氣式燃具排氣管風帽可安裝在風壓帶內(nèi)。

2.排氣管直徑、長度、彎頭數(shù)應在確保排氣能力范圍內(nèi)選用。風帽應是配套產(chǎn)品,形狀和結構不得改變;排氣管上應有防脫、防漏措施。

3.排氣管穿墻部位與墻間的間隙應密封,不得使煙氣回流入室內(nèi)。

4.給氣口的面積應大于排氣管斷面積,但利用門、窗間隙給氣時應按附錄A計算開口面積。

3.2.11呈內(nèi)置風機的燃具的強制排氣管通到室外時,排氣管、排氣管風帽的材料及給氣口面積應符合本規(guī)程第3.2.10條1~4款的規(guī)定。

 

         3.3    密閉式燃具

3.3.1密閉式自然給排氣燃具的安裝形式可分為:

1.壁裝式:裝在建筑物的外墻壁上,分短的給排氣筒和延長型給排氣筒兩種類型。

2.專用室式:裝在敞開式外廊或陽臺的專用室內(nèi)(隔間內(nèi))。

3.公用給排氣煙道式:裝在U形或倒T形煙道上。

3.3.2密閉式強制給排氣燃具的安裝型式可分為:

1.壁裝式:裝在建筑物的外墻壁L,分落地安裝和壁掛安裝兩種類型(短的和延長型給排氣管兩種)。

2.凹陷處安裝式:裝在敞開式外廊的凹陷處的專用室內(nèi)(隔間內(nèi))。

3.3.3密閉式燃具給排氣部件應采用燃具配套的部件,并按說明書安裝,檢查維修應方便。

3.3.4自然給排氣式燃具給排氣風帽的安裝應符合下列要求:

1.給排氣風帽應安裝在充分敞開的室外,也可安裝在不滯留煙氣的敞開走廊或敞開陽臺上;當有障礙時,應裝在風產(chǎn)生的氣流和風壓差不妨礙燃燒的地點。

2.在給排氣風帽兩側、上下方距離1.5m之內(nèi)有突出物時,或距離不足1.5的凹陷處,均不應安裝燃具風帽。

3.給排氣風帽上方有突起物或屋檐時,風帽與之距離應大于250mm;檐下垂時,風帽距垂檐距離應大于100mm。上檐為可燃材料、難燃燒材料裝修的建筑物部位時,風帽與周圍的距離應符合本規(guī)程第4.3.2條的規(guī)定。

4.下方有障礙物(地面或地基)時,給排氣風帽距地面或地基面的距離應大于150mm。

5.給排氣風帽側方有障礙物時,與障礙物間距離應符合表3.3.4的規(guī)定。在同一高度上安裝兩臺燃具時,兩個風帽的凈距應大于300mm。

6.給排氣風帽前方150mm內(nèi)不應有墻等障礙物,給排氣風帽前方不宜有同等高度的障礙物(半截高度圍墻)。

7.給排氣風帽應與燃具配套使用,其形狀和結構均不得改動。

8.給排氣筒穿墻處應密封,不得使煙氣流入室內(nèi)。

9.給排氣風帽的給排氣口應伸出到墻外。

10.給排氣風帽周圍不得安裝妨礙通風的設施。

11.在積雪地區(qū)安裝時,安裝地點應采取防雪措施。

3.3.5強制給排氣式燃具給排氣管、給排氣風帽的安裝應符合下列要求:

1.給排氣部位形狀不應妨礙燃燒,并確保必要的風量。

2.給排氣管延長時,應按說明書規(guī)定進行;前端應接風帽;給排氣管連接處應牢固。

3.給排氣風帽應裝在敞開的室外空間,也可安裝在不滯留煙氣的敞開走廊或敞開陽臺上。

4.給排氣風帽周圍應天突起的障礙物;當有障礙物時,應保證煙氣不會流人給氣口。

5.給排氣風帽的給排氣部位距建筑物上檐應大于250mm;檐下垂時,風帽上端距檐下端的距離應大于100mm。

6.當L方障礙物是以可燃材料、難燃燒材料裝修時,風帽與其距離應符合本規(guī)程第4.3.2條的規(guī)定。

7.給排氣風帽應是燃具配套部件,其形狀和結構不得改變。

8.給排氣管安裝應向室外稍傾斜,雨水不得進火燃具。

9.給排氣管連接處不應漏煙氣,應有防脫、防漏措施。

10.給排氣管的穿墻部位應密封,煙氣不得流入室內(nèi)。

3.3.6采用公用給排氣煙道時,中、高層住宅中宜采用U形或倒T形煙道,應考慮建筑物與周圍建筑物的風壓帶分布,并應符合下列要求:

1.公用煙道的截面積和形狀應能保證密閉式燃具的正常燃燒。

2.U形煙道的給氣道和排氣道,倒T形煙道的垂直煙道,其截面積均應大于按式(3.3.6)求出的數(shù)值。A=0.9458×Z·k·φ式中A——煙道截面積(cm2);Z——公用給排氣道的截面系數(shù)(cm2/kW),見表3.3.6-1;k——燃具同時工作系數(shù),見表3.3.6-2;φ——煙道上燃具熱流量(kW)。

3.U形和倒T形的垂直煙道的長寬之比應小于1:1.4。

4.在一個煙道L安裝雙系列燃具時(2臺燃具對稱安裝),其煙道截面積應是單系列截面積的2倍以上。

5.煙道內(nèi)壁有突起物時,計算煙道截面積時應減去突起物面積。燃具應安裝在沒有突起物的一側。

6.U形煙道的排氣道和倒T形煙道的垂直煙道的材料,應采用不可燃、耐熱、耐腐蝕的材料制成。

7.煙道的結構不應影響燃具的燃燒性能。

8.屋頂排煙口與最頂層安裝燃具的排煙開口部位垂直凈距應大于3m。安裝在同一煙道上的兩個燃具排煙開口部位的垂直凈距應大于0.8m。

9.安裝在公用煙道上的燃具給排氣風帽應是燃具配套的風帽,安裝時不得改變風帽的形狀和構造。給排氣風帽必須伸出到煙道內(nèi)壁平面外40~50mm。安裝公用煙道式專用風帽時必須使用金屬框架。

10.給排氣筒穿墻時,給排氣筒與墻壁之間,不得有便排氣回流入室內(nèi)的間隙。

11.公用煙道頂部防護應符合下列要求:

1)煙道頂部結構應能防雨,且積雪不會堵塞開口部位;

2)煙道頂部裝有百葉窗時,應保證有效的開口面積;

3)煙道頂部應設金屬防護網(wǎng),金屬網(wǎng)眼的大小應保證16mm直徑的球不會進入。

12.U形煙道的結構應符合下列要求:

1)U形煙道的頂部給氣口和排氣口的位置應保證風壓平衡;當給氣口和排氣口不能設計在兩個平面上時,也可設在一個平面內(nèi),但給氣口或排氣口的有效面積應取煙道面積的2借以上;

2)煙道底部結構應使通風阻力最小,U形轉彎處的空間高度(距底高度),圓形煙道,取直徑的2倍;方形煙道,取兩邊長之和;對阻力較小的煙道,可取煙道截面積上長邊的1.5倍;

3)煙道底部嚴禁安裝燃具;

4)煙道底部應有存水和排水的地方,應有清掃口。

13.倒T形煙道的結構應符合下列要求:

1)煙道的頂部位置應避開相鄰樓房的風壓帶,其形狀應能使各方向的風都能使煙道產(chǎn)生抽力;

2)煙道底部的給氣口應使風壓保持平衡,給氣口應分別設在建筑物的兩對面,并用水平煙道連接起來,與垂直煙道組成倒T形煙道;給氣口有效截面積應大于連接的水平煙道的截面積;給氣口應設在建筑物相對兩面高于建筑地表1m以上地方;

3)水平煙道有效截面積應是連接全部垂直煙道面積總和的2倍以上;

4)垂直煙道底部應設放水彎管和清掃孔。

3.3.7底層是店鋪的樓房的公用給排氣煙道應符合下列要求:

1.給氣口應在建筑物外墻四面墻上均勻布置,相對面的開口面積應相等;

2.建筑物相鄰面的有效開口面積之和應大于垂直煙道截面積之和的2倍;

3.建筑物長邊上設置的給氣口面積之和應大于垂直煙道面積的總和。

3.3.8高架樓公用給排氣煙道應符合下列要求:

1.給氣口向四方敞開,各方面給氣口的截面積,應大于垂直煙道的截面積;

2.垂直煙道的下方應有排水設施。

3.3.9網(wǎng)絡型公用給排氣煙道應符合下列要求:

1.網(wǎng)絡型煙道在建筑物的四個墻面上都應設有水平煙道,并且其中一個應是聯(lián)絡煙道;

2.聯(lián)絡煙道截面積應是其中最大水平煙道截面積2倍以上;

3.聯(lián)絡煙道兩端不敞開時,水平煙道截面積應是水平煙道上的垂直煙道截面積2倍以上;

4.聯(lián)絡煙道敞開時,水平煙道截面積應是水平煙道上垂直煙道截面積1.5倍以上;

5.各給氣回有效截面積應大于相應的水平煙道截面積或聯(lián)絡煙道截面積。

3.3.10在公用給排氣煙道上安裝的燃具使用的燃料比空氣重時,煙道應有防止燃氣泄漏的措施。

3.3.11公用給排氣煙道應是燃具專用的,不應作換氣道、通風道使用。

3.3.12安裝在公用給排氣煙道上的燃具應是允許在公用給排氣煙道上使用的燃具。

 

        3.4    室外燃具

3.4.1室外燃具的安裝形式可分為:

1.固定安裝:安裝在室外的地坪上(落地武安裝)。

2.壁掛式安裝:安裝在室外建筑物的墻上。

3.走廊安裝:安裝在敞開式走廊的凹陷處。

4.走廊專用室處安裝:安裝在敞開式走廊的專用室內(nèi)(隔間內(nèi))。

5.鑲嵌安裝:安裝在外墻的凹陷處。

3.4.2燃具周圍的條件應符合下列要求:

1.給排氣口周圍應無妨礙燃燒的障礙物;當有障礙物時,應保證煙氣不會流人給氣口。

2.室外燃具應安裝在不會產(chǎn)生強渦流的室外敞開空間。

4    燃具的安裝間距及防火

         

         4.1     燃具設置

4.1.1燃具和排氣筒與周圍建筑和設備之間應有相應的防火安全間距。

4.1.2安裝燃具的部位應是由不可燃材料建造。

4.1.3當安裝燃具的部位是可燃材料或難燃材料時,應采用金屬防熱板隔熱,防熱板與墻面距離應大于10mm。

4.1.4除特殊設計的組合式燃具外,對以可燃材料、難燃材料裝修的部位不應采用鎮(zhèn)人式安裝形式。

4.1.5燃具與以可燃材料、難燃材料裝修的建筑物間的距離不得小于表4.1.5中的數(shù)值,并應符合下列要求(表中半括號前數(shù)字與下列規(guī)定的項序號相對應):

1.烹調(diào)燃具

1)多用灶具(如帶烘烤器的燃具)應按最大距離安裝。

2)側方、后方距離,當燃具經(jīng)溫升試驗證明是安全時,可以靠接。

2.采暖器

3)在暖風吹出方向,間隔距離應大于600mm。

4)在暖風吹出方向,間隔距離應大于600mm;向不同方向吹風時,吹出方向間隔距離均應大于600mm,不吹風方向,間隔距離應大于45mm。

5)表示與采暖器的距離,接排氣筒時應考慮與排氣筒的距離。

3.熱水器、浴槽水加熱器

6)裝有排氣筒時,可不規(guī)定上方距離,排氣筒與周圍的距離應符合本規(guī)程第4.2.1條的規(guī)定。

7)與浴槽的距離可取零,與合成樹脂浴槽的距離應大于20mm。

8)與燃具外殼、排煙口的距離,應按本規(guī)程第4.3.3條第2款的規(guī)定確定。

9)與燃具的距離應按燃具結構和使用狀態(tài)確定。

10)與煙罩上方的距離。


4.通用要求

11)正常使用時,即使有防熱板,也應有便于使用的距離。

4.1.6燃具與可燃材料、難燃材料建造,但以不可燃材料裝修的建筑物間的距離,不應小于本規(guī)程表4.1.5中間隔距離一欄下格的規(guī)定。以不可燃材料裝修的建筑物與燃具的距離,當采用表4.1.5下格的規(guī)定有困難時,也可按下面規(guī)定采用:

1.內(nèi)藏燃燒器的燃具,除排氣出口外,其它側方、后方距離應大于20mm,上方應大于100mm。

2.密閉式燃具在檢查方便時,燃具側方、后方可接觸建筑物安裝。

4.1.7家用燃氣灶具與抽油煙機除油裝置的距離可按表4.1.7的規(guī)定采用。

 


         4.2    排氣筒、排氣管、給排氣管與周圍建筑物的安裝距離

       4.2.1排氣筒、排氣管、給排氣管與可燃材料、難燃材料裝修的建筑物的安裝距離應符合表4.2.1的規(guī)定。


4.2.2裝于棚頂?shù)入[蔽部位的排氣筒、排氣管、給排氣管,連接處不得漏氣,連接應牢固,同時應覆蓋不可燃材料的保護層,并應設置檢查口和通風口。

 

         4.3    排氣筒風帽、給排氣筒風帽與周圍建筑物的安裝距離

4.3.1半密閉自然排氣式燃具的排氣筒風帽與屋頂、屋檐間的相互位置應符合下列要求:

1.排氣筒伸出屋頂?shù)斤L帽間的垂直高度必須大于600mm。

2.當排氣筒水平方向1m范圍內(nèi)有建筑物,而且該建筑物有屋檐時,排氣筒的高度必須高出該建筑物屋檐600mm以上。

4.3.2風帽排氣出口與以可燃材料、難燃材料裝修的建筑物的距離應大于表4.3.2的規(guī)定(圖4.3.2-1—5)。

4.3.3室外燃具排氣出口周圍的以可燃材料、難燃材料裝修的建筑物,應采取有效的隔熱防護,并應符合下列要求:

1.室外自然排氣式燃具的排氣出口與周圍的距離應大于表4.3.3-1的規(guī)定(煙氣溫度260℃及其以下)。

2.室外強制排氣式燃具的排氣出口與周圍的距離應大于表4.3.3.-2的規(guī)定(煙氣溫度260℃及其以下)(圖4.3.3-1—2及圖4.3.2-1—2)。

 

         5   燃具安裝

5.0.1安裝燃具時應有施工的標識以及施工記錄。

5.0.2安裝或變更下列燃具時應在有關人員監(jiān)督下進行,并張貼監(jiān)督員檢查合格標志;

1.半密閉及密閉式浴槽水加熱器;

2.半密閉及密閉式熱水器:

1)熱流量大于11.6kw的快速式熱水器;

2)熱流量大于7.0kw的其它燃具;

3)上述燃具的排氣筒、給排氣筒以及與排氣筒相連的排氣扇。

5.0.3燃具局部變更施工應包括下列各項:

1.室外燃具變更工程(不得裝室內(nèi));

2.燃具更換排氣筒或排氣扇;

3.燃具增加熱流量。

4.熱流量等于或小于7.0kw的燃具安裝。

5.0.4燃具安裝部位應符合下列要求:

1.安裝燃具的地面、墻壁應能承受荷重。

2.燃具不應安裝在有易燃物堆存的地方。

3.直排式和半密閉式燃具不應安裝在有腐蝕性氣體和灰塵多的地方。

4.燃具不應裝在對其他燃氣設備或電氣設備有影響的地方。

5.安裝時應考慮滿流、安全閥動作及冷凝水的影響,地面應做防水處理或設排水管。

6.燃具安裝應考慮檢修的方便;排氣筒、給排氣筒應在易安裝和檢修處安裝。

7.燃具安裝處所應符合現(xiàn)行國家標準《燃氣燃燒器具安全技術通則》GB16914的規(guī)定。


5.0.5燃具固定應符合下列要求:

1.燃具應能防振動沖擊,不應傾斜、龜裂、破損。

2.配管應能防振動沖擊,不應有安全故障。

3.燃具安裝應牢固,應安裝在牢固的地面、墻、梁等部位。

5.0.6連接金屬管、燃氣閥、金屬柔性管或強化軟管(帶增強金屬同或纖維網(wǎng))時,應無附加應力,并且應牢固。


5.0.7防積雪、防凍應符合下列要求

1.在積雪地區(qū)安裝燃具時,給排氣設備應考慮積雪、落雪、冰凍的影響。

2.在積雪地區(qū)安裝室外固定式燃具時,應設置積雪護板,護板應有足夠的強度;墻上安裝時,應裝在不受落雪、積雪影響的地方。

3.供熱水的燃具、給水管、熱水管應根據(jù)當?shù)厍闆r采取防凍措施;可能結凍的地方不得配管,否則應采取防凍措施。

5.0.8室內(nèi)燃具的安裝應符合下列要求:

1.安裝時應考慮人的動作、門的開閉、窗簾、家具等對燃具的影響。

2.安裝時應考慮門等部位對燃具的遮擋。

3.直排式和半密閉式熱水器不應裝在無防護裝置的灶、烤箱等燃具的上方。

4.室外用燃具不應安裝在室內(nèi)。


5.0.9室外燃具的安裝應符合下列要求

1.室內(nèi)用燃具安裝在室外時,應采取防風、雨的措施,不得影響燃具的正常燃燒。

2.在靠近公共走廊處安裝燃具時,應有防火、防落下物、防投棄物等措施。

3.室外燃具的排氣筒不得穿過室內(nèi)。

4.兩側有居室的外走廊,或兩端封閉的外走廊,嚴禁安裝室外用燃具。

5.0.10燃氣管道連接應符合下列要求:

1.燃具與燃氣管道的連接部分,嚴禁漏氣。

2.燃具連接用部件(閥門、管道、管件等)應是符合國家現(xiàn)行標準并經(jīng)檢驗合格的產(chǎn)品。

3.連接部位應牢固、不易脫落。軟管連接時,應采用專用的承插接頭、螺紋接頭或專用卡箍緊固;承插接頭應按燃氣流向指定的方向連接。

4.軟管長度應小于3m,臨時性、季節(jié)性使用時,軟管長度可小于5m。軟管不得產(chǎn)生彎折、拉伸、腳踏等現(xiàn)象。龜裂、老化的軟管不得使用。

5.在軟管連接時不得使用三通,形成兩個支管。

6.燃氣軟管不應裝在下列地點

1)有火焰和輻射熱的地點;

2)隱蔽處。

7.燃氣管道連接還應符合現(xiàn)行國家標準《城鎮(zhèn)燃氣設計規(guī)范》GB50028的有關規(guī)定。

5.0.11與燃具連接的供氣、供水支管上應設置閥門。

5.0.12燃氣泄漏報警器的安裝應符合現(xiàn)行國家標準《燃氣燃燒器具安全技術通則》GB16914的有關規(guī)定。

5.0.13燃具在敞開走廊、陽臺上安裝時應符合本規(guī)程附錄B的規(guī)定。

5.0.14燃具的給水安裝應符合本規(guī)程附錄C的規(guī)定。


6   驗收

6.0.1安裝燃具的房間應符合現(xiàn)行國家標準《燃氣燃燒器具安全技術通則》GB16914的規(guī)定。

6.0.2安裝燃具房間的通風、防火等條件應符合本規(guī)程第3章、第4章和第5章的規(guī)定。

6.0.3燃氣的種類和壓力,以及自來水的供水壓力應符合燃具銘牌要求。

6.0.4將燃氣閥打開,關閉燃具燃氣閥,用肥皂液或測漏儀檢查燃氣管道和接頭,不應有漏氣現(xiàn)象。

6.0.5打開自來水閥和燃具冷水進口閥,關閉燃具熱水出口閥,目測檢查自來水系統(tǒng)不應有水滲漏現(xiàn)象。

6.0.6按燃具使用說明書要求,使燃具運行,燃燒器燃燒應正常,各種閥的開關應靈活。

6.0.7在做煙道抽力檢查(半密閉自然排氣式燃具用)時,應在燃具運行情況下,并應用補償式微壓計在安全排氣罩出口處測定,抽力(真空度)不得小于3Pa。

6.0.8上述檢查合格后,應由監(jiān)督員張貼合格標示。


        附錄A    室內(nèi)換氣

A.0.1室內(nèi)自然換氣應符合表A.0.1的規(guī)定。

A.0.2排煙罩安裝應符合下列要求:

1.1型排煙罩的安裝高度應小于1m,應完全覆蓋火源,并作成利于捕集煙氣的形狀。

2.Ⅱ型排煙罩的安裝高度應小于1m,應覆蓋火源的周圍部分(寬應達到火源外H/2以上的地方,H——安裝高度),煙罩主體下部應有50mm以上的垂直部分,集氣部分應有對水平面10°以上的夾角。

A.0.3室內(nèi)機械換氣應符合表A.0.3的規(guī)定。

A.0.4固定式百葉窗應符合下列要求:

1.百葉窗最小間隙應大于8mm,安裝的防蟲網(wǎng)應便于清掃。

2.百葉窗的有效開口面積應按如下規(guī)定的開口率和公式計算;

1)百葉窗的開口率:

2)百葉窗的有效開口面積Ac=α·An式中Ac——百葉窗的有效開口面積(cm2);α——百葉窗開口率(%);An——百葉窗的實際面積(cm2)。

A.0.5門、窗間隙可作為部分給氣口面積,門、窗間隙的有效面積可按表A.0.5的規(guī)定采用。

A.0.6室內(nèi)裝有排氣扇等機械換氣設備時,可不限制給氣口的位置和大小。

A.0.7廚房內(nèi)直排式燃具與排氣扇的對應關系可按表A.0.7的規(guī)定采用。排氣扇的風壓應大于80Pa(靜壓)。

 

        附錄B    敞開走廊、陽臺上安裝

B.0.1建筑物敞開走廊和敞開陽臺應是燃具煙氣能直接排到大氣中去,在走廊和陽臺L沒有滯留煙氣的空間。以門和窗封閉的走廊和陽臺不屬敞開走廊和敞開陽臺。

B.0.2自然排氣式和自然給排氣式燃具,在敞開走廊和敞開陽臺上用隔間安裝時應符合下列要求:

1.燃具安裝:

l)自然排氣式燃具可直接安裝在隔間內(nèi)。

2)自然給排氣式燃具應把燃具安裝在室內(nèi)而把排氣筒(管)安裝在隔間內(nèi)。

2.隔間的結構:

l)安裝燃具的隔間內(nèi)墻應是以不可燃材料建造的。

2)在隔問給排氣煙道安裝的平面上,除給排氣口外,不得有其它開孔部位。在其它側面,可設門或盲,但應密閉良好。

3)隔間只能作為燃具安裝用,不得兼作他用。

4)隔間的長度和寬度應方便燃具的檢修。

5)隔間煙道安裝板的下部應設排水口。

3.燃具給排氣口:

1)燃具給氣口平面應與敞開走廊內(nèi)墻面在同一平面上,不應使給排氣口部位產(chǎn)生溫度和風壓差。

2)燃具給排氣日開口部是端距敞開走廊頂棚距離應大于250mm。

3)當敞開走廊有下垂檐時,燃具給排氣開口上端距走廊下垂檐下端距離應大于100mm。

4)燃具給排氣口部位下端與敞開走廊的防護圍墻上端距離應大于100mm。

5)給氣口的面積應能充分供給燃具燃燒用的空氣。

6)自然給排氣式燃具排氣口安裝板下部應設輔助給氣口,其高度應大于70mm,輔助給氣口可兼作排水口使用。

4.排氣筒、排氣管、風帽的安裝:

1)排氣筒、排氣管應由耐熱、耐溫、耐腐蝕的不可燃材料制造。

2)風帽必須是燃具產(chǎn)品說明書規(guī)定的風帽。

3)排氣筒、排氣管的直徑應大于燃具連接處直徑。

4)自然排氣式燃具排氣筒高度應大于排氣筒水平長度的0.6倍。

5)從自然給排氣式燃具給排氣日中心線到排氣管中心線的高度,燃具在地面上安裝時,應大于700mm;燃具在墻面上安裝時應大于200mm。

6)排氣筒風帽和排氣管風帽的排氣口平面突出去的距離應大于20mm,排氣口正面應設防風擋板。

7)排氣風帽與可燃材料、難燃材料裝修的建筑物間的距離應符合本規(guī)程第4.3.2條的規(guī)定。


附錄C    給水安裝

C.0.1給水管和熱水管應是經(jīng)過檢驗的管材。后制式熱水器的給水管,從熱水閥到給水連接管,應采用耐壓、耐溫的水管。用金屬撓性管直接與給水管連接時,長度應小于1m。給水管的直徑不應影響燃具供熱水性能。

C.0.2給水壓力應滿足燃具額定水壓要求。使用壓力不超過0.1MPa的容積式熱水器用管道直接供水或用水箱間接供水時,其供水壓力均應小于0.1MPa。直接與熱水器連接的給水管道上應設置閥門;容積式熱水器的給水管道上還應設置減壓閥和止回閥,出水管道上應設置安全閥。熱水循環(huán)使用的容積式熱水器(包括有熱水箱的)宜使用水箱給水。

C.0.3熱水管的直徑不應影響燃具供熱水性能。使用熱水混合閥時,不應使冷水壓力影響熱水,而且不應使熱水倒流。

C.0.4容積式熱水器設有熱水箱時,熱水箱的水溫應小于℃100℃;應設有恒溫裝置和公稱直徑大于25mm的泄壓溢流管。容積式熱水器供熱水管的安裝應保證不產(chǎn)生水、氣夾帶(氣堵管路)現(xiàn)象。

C.0.5寒冷地區(qū)的給水管、熱水管應安裝放水門和進氣塞,并應符合下列要求:

1.放水門應裝在給水管或熱水管底部易操作的地方。

2.進氣塞應裝在給水管上方。

本規(guī)程用詞說明

1.0.1為便于在執(zhí)行本規(guī)程條文時區(qū)別對待,對于要求嚴格程度不同的用詞說明如下:

1.表示很嚴格,非這樣做不可的;正面詞采用“必須”;反面詞采用“嚴禁”。

2.表示嚴格,在正常情況下均應這樣的:正面詞采用“應”;反面詞采用“不應”或“不得”。

3.表示允許稍有選擇,在條件允許時首先應這樣做的:正面詞采用“宜”;反面詞采用“不宜”。表示有選擇,在一定條件下可以這樣做的,采用“可”。

1.0.2條文中指明應按其他有關標準執(zhí)行的寫法為:“應該……執(zhí)行”或“應符合……的要求”(或規(guī)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業(yè)標準

         家用燃氣燃燒器具安裝及驗收規(guī)程條文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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